《圣母颂》歌词

《圣母颂》最流行的有两个曲调,一个是舒伯特(Schubert)谱写的,另一个是古诺谱写的,但歌词都一样,就是天主教会的圣母经,歌词是用拉丁文写的:

拉丁文:

Ave Maria, gratia plena, Dominus tecum, benedicta tu in mulieribus, et beneditus fructus ventris tui, Jesus. Sancta Maria, Mater Dei, ora pro nobis peccatoribus, nunc et in hora mortis nostrae, Amen.

英译文:

Hail Mary, full of grace, the Lord is with thy, blessed art thou among women, and blessed is the fruit of thy womb, Jesus. Holy Mary, Mother of God, pray for us sinners, now and at the hour of our death, Amen.

圣母经:

万福玛利亚,你充满圣宠,主与你同在;你在妇女中受赞颂,你的亲子耶稣同受赞颂。天主圣母玛利亚,求你现在和我们临终时为我们罪人祈求天主,阿门。

哦,我是在国内!

在国外住时间长了,回国后总会感到惊异,因为这里的很多色彩是别国所没有的,只是我们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罢了。现罗列如下:

1、对女士是不必谦让的

在国外,女士优先是必须的。在中国却不必来这套。挤公车完全不必考虑性别差异,抢座位,那要看谁跑的快。在国外,朋友请我和太太吃饭,朋友先帮她拉开座位,然后坐在她旁边为她捡菜、向她介绍每道菜的口味,总之,照顾得非常周到。回国后,同样是朋友请客,可太太却感到很不受用。没人给她捡菜,也不让她优先行走,上车也没人为她打开车门。我在国内也一样,在北京乘地铁,不好意思给女士让座,因为怕她以为我想吃她豆腐。国内时时讲男女平等,真不知女性地位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

2、人是要给车让路的

外国人认为车给人让路是正常的,因为强者就应该谦让弱者。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到国外,脚一迈下人行道,汽车便纷纷停下来,我也觉得奇怪,附近没有红绿灯啊。当意识到车是为我让路时,真让我感到受宠若惊。我是被国内的车吓怕了,即使是今天在国外过马路,看到川流不息的车,还会犹豫,有时儿子催我:“走啊,这又不是中国。”据我分析,在中国,人给车让路是自古开始的习俗。在古代,每当大官的轿子出行,总要打出“肃静”、“回避”的牌子来驱逐行人,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弱者应该礼让强者的心态。现在,汽车早已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但是强者心态依然存在。有一次我乘出租,眼看前面的行人已开始过马路,可司机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加速冲了上去,吓得行人又逃回人行道。这种恐怖场面也只有在国外电影里看到。

3、喝酒是要被强迫的

喝酒本应是一种享受,和朋友在一起,聊着天,慢慢品着酒,感到稍有醉意时,再改喝软饮料,非常舒服,但到了中国的酒桌上,喝酒便成了战斗。你不想喝不行,硬逼你喝下去。不管酒有多名贵,一仰脖,照样灌下去,真怀疑他们是否分得清茅台与二锅头的区别。难怪法国人说中国人在糟蹋他们的酒。我在国外,国酒、洋酒、清酒统统都喝,回国后滴酒不沾,因为我知道喝下第一口酒后的下场会是什么。

4、和陌生人打招呼会被当作神经病的

在国外,不管是否认得,两人相遇总要打个招呼。在中国则完全不同。有一次我和太太回国,刚一打开单元门,就迎面碰上一位女士,我很习惯地说了声:“你好!”对方很诧异地看看我,再看看我太太,然后一句话不说就走开了。我想她可能把我们当成什么不怀好意的人,就像在前苏联时代,一个年轻人想帮一个老太太拎东西,老太太让他滚开,否则就叫警察了。仔细想想,两个人走个对面,谁也不理谁,是不是更尴尬呢?这可不是中国自古的传统。中国是礼仪之邦,这点名不虚传,即使在今天的边远山区,仍保持这一优良传统。小时候父母被下放到边远山区,我也跟了过去。当地民风十分纯朴,见面均相互打招呼。在路上,如看见前面有人,后面的人便会加快步伐赶上去,不管是否认得,两人都会边走边聊,让人觉得情意浓浓。城里人的人情味就淡多了,大家互不信任。这个社会的诚信度确实亟待提高。

5、人挤人是不会被视为“不恰当接触”的

“不恰当接触”(improper contact)是国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制造教会所谓的“性丑闻”而想出的新词汇。至于什么才算不恰当接触,那要看“受害者”的感受。你哪怕只碰了“受害者”一根手指头,如果让他感到极度不适,那就算不恰当接触。不过在中国完全不必有这个顾虑,因为你每天上街、去商场都会面临不恰当接触。人碰人、人挤人是家常便饭。也许有人会认为那是因为中国人太多,但是日本的人口密度比中国还大,在高峰期,路上密密麻麻都是人,但是大家都给对方留下一定的安全距离,

6、看病是要知道挂哪个科的

我相信中国人的医学水平绝对高于外国人。在国外看病,你只要告诉医生哪里不舒服,剩下的事就由医生办了。在中国看病,你首先要知道该挂哪个科。如果挂错科了,尽管你已等了很长时间,医生也会让你重新挂别的号。外国医科大学毕业就可拿到行医执照,中国医科大学毕业,只熟悉某一个科。据说这一杰作是照搬前苏联的。医科大学分为众多科系,只让学生去学某一科,所以中国的医生缺少综合医治能力。有时患者为了看病不得不挂几个科,但究竟谁能对患者的健康做个综合评价,这恐怕要靠患者自己的医术了。

7、主日工作是理所当然的

在国外,主日除了去教堂,没地方可去。商店、餐馆基本都关门。我有一次甚至“无聊”到一连望好几台弥撒,因为确实没地方可去。后来有了朋友,大家主日依然是讨论去哪里望弥撒、在哪里念玫瑰经,或者去“骚扰”某位神父,去当他下手,为他做点事情。没人有心思想工作的事。

骄傲不单是瞧不起人

一般认为,所谓骄傲就是瞧不起人,可教会所说的骄傲(Pride),其涵盖范围要比这个广,韦氏大辞典是这样解释的:“(骄傲是)七宗罪之一,(表现为)过分自尊(如在才智、美貌、财富、地位方面),没有道理的优越自负感;重己之尊,轻人之卑,自高自大”。

“重己之尊,轻人之卑,自高自大”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骄傲,“没有道理的优越自负感”我们也能体会到。在生活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不可一世,目中无人,趾高气昂。在哲学上,我们称骄傲为盲目性存在,就是说,骄傲的人生活在虚幻的世界里,他们认为自己无比优越,高人一等。然而在现实中,天主造的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他天赋的优良品质,每个人也有因原罪带来的瑕疵。从人类学角度讲,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人和人之间不能说谁比谁更优秀。如果你觉得人人都比自己强,这不客观,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比所有人都强,这也不符合事实。

在当今社会,有的人以财富、地位论尊贵,但奇怪的是,当他们买到包装精美的劣质产品的时候,也会气的要死。天主也是要看品质的,当一个人去掉外包装,赤条条来到天主面前的时候,祂要看品质,才不管你外包装有多么精美。人对人的评价也一样,不会认为对方富裕、地位高就应受更多的尊重而不考虑其人品如何。所以,当一个人因财富、地位而产生一种轻飘飘的超人感的时候,那只是他的个人遐想,没有人想朝拜他,尽管他身边不乏拍马屁的、想从中获得好处的人。

在骄傲中,最难界定的是“过分自尊”。正常的自尊心与过分自尊之间确实没有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但大体上,我们可以罗列一些过分自尊的表现:

1、受批评时,不去反思自己是否做错了,而是感到很受伤,甚至对批评者产生憎恶感。

评:内心觉得自己很棒,容不得别人批评。可是自己批评别人或看到别人受批评时,却觉得没什么。这就是过分自尊的骄傲。

2、当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时,第一反应就是辩解。

评:过分自尊的一种自我保护。

3、不愿意道歉,认为道歉是件很丢脸的事,可别人向自己道歉时却感到很受用,也不觉得对方丢脸,甚至希望别人拥有勇于承认错误的美德。

评:傻不傻,干嘛自己不拥有这项美德。

4、在自己认为很棒的方面,容不得别人在这方面比自己强,当发现别人在这方面比自己强时,心里感到酸酸的,可一旦发现此人有些地方不如自己,心里就感到莫大的安慰。

评:不愿意从虚幻走入真实的世界,从而导致不敢面对现实。

5、渴求表扬或赞誉

评:这种“渴求”体现出内心希望得到肯定。在英语中,骄傲(Pride)与虚荣(Vanity)是同义词。当虚幻世界不断受到真实世界的挑战时,就会产生虚荣心,希望得到表扬或赞誉,以弥补虚幻与真实的差异。

6、害怕被别人瞧不起

评:这是虚幻在现实面前彻底崩溃的结果。一个觉得别人处处比自己强的人,别人怎么看自己对他来说无所谓;一个自信的人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而骄傲的人一旦遭遇失败却很难迈过这个坎。

过分自尊很容易变得虚荣,最终导致丧失自信。有人说,自尊能够产生自信,这很难说,因为自尊是一种心态,一种感受,如果自信建立在自尊上,那么,一旦自尊受到了挫折,自信也会随之消失。以感受作为自信的基础是不牢靠的。事实上,自信是建立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比如一个人的祈祷不断应验,他会很自信地做事,因为他知道,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天主都会帮他渡过难关。

骄傲不但得罪天主,也给自己的发展设置障碍,积极的做法是:客观评价自己和他人,勇敢面对自己的弱点,并设法改进。孔子说“三人行必有吾师”,就是要我们虚心向周围的人学习、求教,以获进步。圣施礼华更是说:“…假如你的谦逊,让你感觉到自己是垃圾:一大堆垃圾!我们还可以用你的可怜来做些大事”。(道路605)也就是说,当人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反而能全心依靠天主,干出一番大事来。

读雷立柏译《教会史》需注意的几点

在大陆成长的人通常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那就是认为历史是用来歌功颂德的,不是歌颂一个民族的伟大,就是歌颂某位君王的英明或者某个朝代的辉煌。有这样思维定式的人在读教会史的时候就会遇到困难。历史学主要是用来总结人类过去所犯的错误,使它成为一面镜子,供后人反思,以免重蹈覆辙。如果读者想了解教会的辉煌,读教会史通常会使他失望,因为伟光正通常不是史学家感兴趣的话题。

历史是一门学科,有它专门的、研究历史的方法,超出历史学范畴的事物,它不去研究,因此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了启示、没有了圣神、没有圣母显现、没有圣人圣迹、没有教宗训导,没有一切超性成分,剩下的就是一群罪人在管理教会,他们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即使是天主教徒写的教会史,他们也会坦然叙述教会所犯的错误,甚至似乎有意对此津津乐道,然而这就是史学家的任务。

以毕尔麦尔等著、雷立柏先生译的《教会史》(分古代教会史、中世纪教会史、近代教会史三卷)为例。毕氏教会史的作者都是天主教徒,但该书不是专为天主教会写的,而是用作德国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神学院的教科书。作者在导论上就说,本书不偏袒教会,事实上,他们岂止是不偏袒,而是处处在讨好教外朋友。诚然,向教外朋友示好没有错,但过分讨好也难免有失中立、客观的立场。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天主教徒在读本书时,有三点需要注意:

1、对历史上耶稣的描写容易引起人们误解

毕氏教会史在论及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是这样写的:‘一些近代的学者否认了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比如A. Kalthoff, P. Jensen, A. Drews, P. L. Couchond等。他们说,救世主是一个纯粹神话式的人物,他的神话来自近东地区很普遍的“神 – 人救世主”观念以及犹太人的Messias观念,但这些猜测是彻底批判精神的严重错误。一个来自2世纪的papyrus(手抄纸)的残片告诉我们:《新约》的记载在1900年的历史中是没有任何变化的。犹太作者和外族的作者也曾写了重要的关于耶稣的记载。罗马历史学家Tacitus(塔西托,+120年)在他的著作中(Annales XV 44)论及Nero(尼禄)迫害教会的事件,并且说,Pilatus(比拉多/彼拉多)总督使基督受死刑:auctor nominis eius [scil. Christianorum] Christus Tiberio imperante per procuratorem Pontium Pilatum supplicio affectus erat。小Plinius(普林尼)总督约于112年向Traianus皇帝写过信(Plin. Epist., 10,96)并且其中说,Bithynia地区的天主教徒们在礼拜中向基督唱歌,把他当作神(Christo quasi deo carmen dicere)。大约在93年,犹太历史学家Josephus Flavius(约瑟夫斯)在他的Antiquitates Iudaicae 20,9,1称Jacobus(雅各伯/雅各)为“耶稣的弟兄,而耶稣被称为基督”。然而,同一书中另一个章节(18,3,3)曾引起了怀疑:“那时候出现了耶稣,一位重要的人[如果能称他为人],他完成了引人注目的工程,[一位教导寻求真理的人],他吸引了很多犹太人和外邦人。他是Messias(默西亚/弥赛亚),当Pilatus顺着最高贵的人的控告,判他要被钉在十字架后,他的信徒们仍然没有离开他。[因为在第三天,他活着显现给他们,因为先知们预言了很多事关于他]。一直到现在,以基督取名的天主教徒团体仍然存在。”在括号中的话可能是后来的天主教徒编者加入的,因为它们不能符合Josephus的语言习惯。Eusebius(欧西比乌斯)大概已经知道这些插入的词组(参见Hist. Eccl. 1,11,7-8),但Origenes还不知道这些话。虽然很多人认为,这些话是一位天主教徒加入的,在近代的学者当中有一些保卫了这些话的原始性(比如Harnack, F. C. Burkitt, A. Seitz, C. Willems, L. Wohleb, Fr. Dornseiff)。另一些学者(如E. Schuerer, E. Norden, P. Batiffol, P. Corssen等)说,上述的整段是后人插入的,都不是Josephus的原文。Josephus著作《犹太战争》在11或12世纪的古俄罗斯语译本中也包含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但这些话肯定是后人加入的,不是Josephus的原话,虽然R. Eisler曾替这些进行过辩护。

‘完全虚构的是某一个Abgar de Edessa王(参见12,9)和耶稣的信件来往(见Eusebius, Hist. Eccl., 1,13)。另一些伪造的文献是Pilatus总督向Tiberius皇帝的一份关于耶稣死亡和复活的报告,以及Lentulus(据说是Pilatus的前任总督)向Senatus(元老院)关于耶稣的外貌的报告。在近代有Ernst Edler von Planitz(1910年)发表了一封信关于耶稣和他的门徒,据说这封信是埃及的医生Benan于83年写的,但实际上是Planitz的无礼伪造。’(毕氏教会史7.2节)

毕氏教会史论述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只有这一节。但这一节给人的印象是:提起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这便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涉及耶稣在历史上存在的文献不多,且大部分是伪造的。最重要的文献莫过于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但很多词句还是后来的天主教徒加入的。

事实是,在古代从未有人怀疑过耶稣的历史性,即使是天主教的敌人也不怀疑,只有到了十八世纪末,那时已有无神论存在,有些作者才开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争论耶稣的历史性,他们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仍在争论这一问题,但后来已没有人把他们的质疑放在心上了,因为他们的怀疑经不起辩驳。

毕氏回避了圣经以及早期教父们的见证和他们撰写的教会史,毕氏教会史提到的欧西比乌斯(260-341)是凯撒利亚主教,被誉为教会史之父,他收集了大量教内外人士对耶稣历史性的见证,包括约瑟夫斯《犹太古史》里的内容。奥利振(Origenes,185-254)也是教会史学家,还有圣坡旅甲(Polycarp,69-155)、圣爱任纽(Irenaeus,115-3世纪初,教父,里昂主教)、圣犹斯丁(Justin,100-165)、等等,都收集到教外证明耶稣历史性的证据,甚至包括犹太人对耶稣和辱骂。

教外历史著作涉及耶稣的片段不多(涉及早期天主教徒生活而间接涉及耶稣的片段当然就很多了),但也不像毕氏教会史给人印象的那么少。比如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他勒(Thallus)描述耶稣受难时遍地都变黑了的情形,而当时是满月时节,不可能发生日蚀。罗马帝国提庇留时代的历史记载也提到了这次非正常的日蚀。又如犹太他勒目(The Jewish Talmads)在他的《耶稣家谱》中称耶稣为童贞女之子,“………在逾越节的前夕,他们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还有些犹太人的记载对主耶稣就不尊敬了,比如犹太拉比犹迦南(R.Youchanan)的学生如乌拉(The Amoa Ulla)说:“你认为拿撒勒人耶稣还有权上诉吗?他引诱人误入歧途。怜悯人的上帝曾说过:‘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但耶稣却例外,他与当时的官府当权者有交情”,等等。还有罗马帝国薛东尼斯(Suetonius)、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鲁士安(Lucian)、大鲁士(Thallus)的作品以及罗马皇室官员哈德良(Hadrian)的记载等,他们都提到了耶稣。

至于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中对耶稣的记载,认为括号中的词句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由于书中没有交代这一段是用什么文写的,也没具体说明怎么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我们不好随意下结论,但既然有人进行了反驳,显然语言习惯之说有它站不住脚的地方,甚至已被彻底驳倒,这样比较好说明:一些人因为语言习惯之说被驳倒了,才干脆提出上述的整段都是后人插入的。最有力的证据是,人们后来找到了一篇阿拉伯译文,括号中的词句都在里面。

从教会的角度看,耶稣有十二宗徒及众多门徒,除了圣经,圣传、书信、记载不计其数,她没有必要从教外的文献中寻找佐证,早期教父和史学家查看教外史料,目的就是想知道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是怎么看待耶稣的。他们会设法保护原始史料,绝不会去篡改它们。教会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把犹太人约瑟夫斯的记载作为耶稣存在的有力证据。事实也是如此,要是不看毕氏教会史,几乎没有人知道约瑟夫斯是谁。

《犹太古史》对耶稣一生作了很详细的叙述,譬如:耶稣是若瑟和马利亚的儿子,乃童女怀孕而生。但毕氏教会史没有提及。

约瑟夫斯的《犹太战争》本来就不是正史,它是一部演义史,里面不乏夸张、虚构的内容。古俄罗斯语译本中添加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这完全有可能,中世纪俄罗斯的天主教徒或者是为了增加戏剧性,或者是为了说明约瑟夫斯很友善,都有可能。

据天主教百科全书(原版,不是国内编译的删节版)介绍,《埃德萨王阿波格(Abgar de Edessa)与耶稣书信往来》是个传奇故事。该书就像《英王亚瑟与圣杯》一样,没有太多历史参考价值,尽管欧西比乌斯主教认为这样的传说总不会空穴来风的。

2、把圣人圣迹统统视为传说。

在早期教会开教初期,出现了众多圣人,他们行了很多圣迹,但是这些圣迹,包括耶稣、圣母的显现,都是超自然的,历史学无法解释,于是毕氏教会史不但统统将其视为传说,而且只字不提圣迹的具体内容,当然,主耶稣行的奇迹也没有提。事实上,毕氏教会史只把目光聚焦于世俗教会,至于默观教会的作用如何,它已超出了历史学的研究范畴。

3、奚落教宗之能事

毕氏教会史的作者们似乎有“柿子专找软的捏”的倾向。教外人自然是不敢得罪的,否则书无法销往德国各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的神学院,但是,奚落奚落教宗,让兄弟教派的朋友们感到满意,圣父们是不会在意的。

从教会法来讲,对神职人员不敬是要受罚的;从伦理上讲,他们都有天主赋予的神恩、神权,平信徒批评神父就和批评自己的父亲一样无礼,况且教宗还是基督的现世代表,神恩、神权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人。只有教宗才有权利对先教宗提出批评,教会内任何其他人批评教宗,从理、从法都说不过去。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西方社会便出现了一种反叛思潮,无视长上,悖逆父母,只要使自己不顺心,张口便骂,管他是谁。即使在世俗社会,我们也应该尊重权威,毕竟我们是基督在子民,而不是造反派。对引领我们走向永生的教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敬呢?

毕氏教会史把目光集中于教宗们处理外交事务上,而外交问题通常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很难说对和错,还有,每个人所处的位置、环境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以中梵建交为例,大陆教友可以很轻松地说:“既然梵蒂冈与台湾的外交关系是障碍,那就和台湾断交好了。”而台湾教友会认为:“我们与梵蒂冈建交在先,双方关系很好,凭什么要我们断交呢?”可喜的他台湾教友已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大度。所以说,我们很难判定梵蒂冈的外交政策是对还是错,只有天主知道正确答案,更有可能的,是天主让教宗们做出的决定。我们凭什么去判断呢?我们无法像天主一样能看到事物的全貌,而只凭片面的信息去妄加评论,往往会酿成大错。对有些事情,我们可能至今都不明白教宗为何要这样做,可是,这重要吗?作为平信徒,我们要做的就是服从,其它事让天主和教宗商量好了。

教宗们的首要任务是引领人类走向永生,而毕氏教会史极少提到教宗们在这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每位教宗都有他伟大、亲切、感人之处。教宗亚历山大六世是教会史上最受争议的,然而正是这位教宗第一个颁赐玫瑰经各种大赦的敕书,第一个签署派传教士去美洲传教的法令。他的玫瑰经大赦敕书使无数天主教徒收益,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他吗?

玩出高雅,信出高贵

前几天同学聚会,碰到一位北京的同学,我问他是不是也玩点花鸟鱼虫什么的,他说不玩,因为不会玩。他说过去北京玩宠物的都是些八旗子弟,一般人玩不出那种高雅。以养狗为例,现在狗的待遇比过去好多了,冬天甚至还穿棉袄,主人待它比人还亲,但是,它一出去照样满地拉屎,冲人乱汪汪,拉着主人到处乱跑。八旗子弟养狗却不是这样,首先要教会狗懂规矩,出门就陪在主人一侧,不让叫时就不叫,只能在固定地方拉屎,不准满地找吃的,其次还要教会它们做些逗人喜爱的事,比如向人作揖,帮人找东西,为主人叼篮子,等等。

当今社会很推崇中国的市井文化,比如老北京民俗、地坛庙会等,但是人们却忽略了中国的宫廷文化和士大夫文化。士大夫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最大。我们现在所保留的一些传统思想,均来自士大夫文化。士大夫们同样注重子女培养,教他们知书达理,刻苦勤奋。他们希望男孩子能考取功名,女孩子要温文尔雅,孩子们在待人接物上要礼貌周到,一看便知是出自大家。拙劣衙内毕竟是少数。而琴棋书画,便是士大夫阶层的高雅娱乐。中国的诗画大多出自名士,而不是西方那样的职业艺术家。

我在想,既然玩都有高雅与平庸之分,那我们在信仰上是否也可以信出一份高贵呢?作为天主的子民,我们确实应该活出高雅的内涵,以显出天主子民的高贵身份。在生活上,我们上对得起妻儿老小,下对得起亲朋好友;在工作上,我们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在处事上,我们大度谦逊,诚实可靠;在内修上,我们努力培养四枢德,避免触犯七宗罪;在敬天上,我们按时祈祷弥撒,遵守教会训导。我想,这就是一个天主教徒的高贵所在了。

天主教本来就是一个高贵的信仰,她由天主子亲口传授,由圣神朝夕相伴,由圣母时刻呵护,无处不显示它神圣的高贵。在尘世,自她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她就与王室结下了不解之缘。西方各国的教化,都是国王带头奉教,臣民跟随。为了表彰好人,西方形成了一套noble制度。noble一词无论在拉丁文还是英文中,都表示“好人”,“高尚的人”。把它翻译成“贵族”是不对的,诚然,当时好人的地位比普通人高。罗马帝国灭亡后,教会便承担起教化西方各蛮族的责任,教他们文化、耕作、手艺,最终使他们安顿下来,进入辉煌的中世纪。由于西方人好斗,教会便制定出一套骑士制度。作为一名骑士,他不但要武功好,而且还要有优良的品格,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西方领主为保护他的属民而献出生命者不在少数。在中世纪,所有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都是教会创办的,她承担起一个国家的教育和社会福祉责任。教会、王室、好人、百姓形成一个和谐的有机体,强者帮助弱者,弱者辅助强者,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发展社会。教会是排在第一位的,她对社会的贡献最大,弥撒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耶稣就住在教堂里。

高贵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在品质。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一点,以为名牌服装、高档轿车、豪华别墅才能使一个人变得高贵。可是,一只吃高价购粮、穿漂亮衣服但却满地拉屎的狗,我们会觉得它高贵吗?

泰坦尼克上的爱情会持久吗?

曾经有部电影叫《冰海沉船》,叙述的就是泰坦尼克号的沉没。现在的《泰坦尼克号》又添加了一段爱情插曲,使电影情节更加惊心动魄。但是,如果我们设想罗丝和杰克以后真的结婚了,他们会幸福吗?我们不妨探讨一下。

罗丝要嫁给自己所不爱的卡尔,感到非常忧伤,甚至打算自杀,在关键时刻年轻画家杰克抱住了她。他们俩可谓一见钟情。但是,对罗丝来说,这种“一见钟情”与心平气和状态下的一见钟情是不同的。罗丝当时情感激烈波动,当杰克救下她,又给她爱的抚慰时,她深受感动,再加上杰克长得英俊,于是他们之间迸发出爱的火花。在罗丝的潜意识中,他们的相爱可以摆脱与卡尔结婚,因此她与杰克相爱也顺应她感情上的需求。他们的爱情发展很快,当船还在半途,确切地说,当船撞上冰山时,他们已开始上床了。他们的爱情速度快到还没有时间发现对方有什么缺点,情感彻底淹没了理性,没给理性思考留下任何空间。

人都是有缺点的,再好的白马王子,与他相处一年后也会发现他身上有诸多缺点,我们必须面对这个现实,而不能生活在爱情卡通世界里。还有一种情况正好相反,一对情人在热恋的时候往往会被情感所控制,这种情感来自两方面:情欲和爱情,两者交织在一起,使当事者很难分清哪种来自情欲,哪种来自爱情。有的年轻人甚至会说:“我爱他(她)的一切,就是他(她)的缺点,我也觉得那么可爱。”这显然不合逻辑。要知道,那些闹夫妻不合的人,当初也有过热恋,也说过“爱他(她)的一切”,结果在婚后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

研究恋爱的学者认为,年轻恋人的恋爱期不宜太短,至少要有一年时间,同时不得有亲密接触,最多做到手拉手。这样,恋人们可以少受情欲的影响,而多一些爱情和理性思考。恋爱期长一点,既可以培养爱情,又可以考察对方是否适合做自己的终身伴侣。异性相爱时,双方都会拿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时间长了,缺点、毛病也就慢慢显露出来。最重要的是看对方的品格怎么样。较明智的做法是不仅要看他(她)对你怎么样,而且还要看他(她)对别人的行为和态度。再俊俏的男人,20年后也会满脸皱纹,再好看的女人,20年后也是黄脸婆。能使夫妻双方相爱如初的,很大程度上是彼此的人格魅力。

罗丝与杰克闪电式的恋爱,加之情欲的全部投入,在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显然是盲目的,后果怎样很难预料。对杰克来说,还有一个潜在的风险。罗丝当时处于情感崩溃的边缘,等罗丝度过与卡尔的情感纠葛,度过情欲的高潮,她会回归理性,那时她还会觉得杰克般配吗?杰克的死使他们的爱情成了一段佳话,但如果是卡尔死了,而他们俩活了下来,爱情故事就完全是另一个版本了。罗丝会因此痛悔一生。罗丝只是不想嫁给卡尔,说他们俩一点感情都没有是不可能的。假如罗丝对卡尔的死感到庆幸,那么这样一个残酷、自私的女人,杰克或是别人敢娶她吗?

罗丝和杰克在婚后还有一个忠诚度问题。一个已经订婚、即将结婚的女人,突然去爱从未相识的陌生男人;一个男人去勾引人家的未婚妻,从道义上很难让人接受。当然,剧作家已告诉我们卡尔多么令人生厌,但他略去了卡尔的优点,就像一个讨好小三儿的男人把自己的太太说得一无是处一样。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罗丝和杰克婚后,像其他夫妻一样,初恋的热点迅速降温,而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油盐酱醋,各自的缺点也都暴露出来。他们是否会守身如玉?相信不但罗丝和杰克没把握,观众也没把握。也许剧作家可以写另一个爱情故事,一位富家小姐,因为年轻、不懂世故,轻易爱上了一个善于花言巧语、穷困潦倒的画家,结果婚后生活极其悲惨,画家不但没出息,而且酗酒。后来那女子偶然遇见一位精明能干、勇于承担责任的男子,结果女人在百般无奈下逃离苦海,随他而去……剧作家甚至可以把卡尔的优点放在这位精明男子身上。

罗丝和杰克还不得不面对经济问题、信仰问题和门第关系。从经济上说,杰克的钱大概只够买张船票的,如果罗丝母亲不同意这门婚事,拒绝提供经济援助,他们的生活将非常拮据。在情欲高潮期,俩人吃糠咽菜都可以,但高潮退去后,罗丝必然会向往从小已经习惯了的高品质生活,问题是杰克是否能够提供这种优越条件。宗教信仰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我曾向几位美国的新教朋友探讨嫁娶天主教徒的可能性。他们认为除非你改信天主教,否则毫无希望。不同信仰的人结合,由于价值观取向不同,会产生诸多家庭矛盾。不过杰克貌似没有这个困难,只要能娶到罗丝,让他信什么都可以。罗丝与杰克可谓门不当户不对,生活习惯、个人喜好、思想意识会有很大差异,他们的关系能否持久,很难说。况且他们这样做属于私奔,根本不考虑亲人的感受,然而,母女的亲情是割不断的,母女分离的阴影迟早会转嫁到婚姻矛盾中。

《泰坦尼克号》这部电影深受人文主义的影响。所谓人文主义,美其名曰“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其实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我自己幸福就行,哪怕是用卑鄙手段获得的幸福,至于别人或受害者是什么感受,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不管。中国电影受“五四”运动的影响,也有这种倾向。富家小姐与人私奔、悖逆父母、兄弟反目成仇、夫妻离间,等等。不过这些劣行都被冠以为了某个“伟大目标”的美名。这个目标是政客们自己定的,说它高于一切就必须高于一切,可以置伦理道德于不顾。

与政客们的雄心壮志相比,我情愿听天主的,把家庭弄得温温暖暖,与亲戚常来常往,与邻里和睦相处,与朋友成为莫逆。

朋友是不可再生资源

前几天与同事们一起去考察一个海岛。这是个美丽的小岛,起伏的山丘环抱着一个个静静的海湾,山坳下错落着几户人家。它使我想起儿子说的一句话:“每当我看见壮丽的景色就会很激动,心想,天主造的东西真是太美了。”可惜,这个岛很快就要夷为平地了,因为我们要在它上面搞项目。想到地球上从此再也没有这个岛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公司里的女孩子们也嚷嚷:“至少留下一个海湾吧。”然而一个海湾也不会留下,炸落的山石将填满这些海湾,使海岸线变成一条直线。

就在当天晚上,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我们一个共同的朋友要筹建一个公司,让大家投资,那位共同的朋友说我已经入股了。我的朋友已交了定金,正要把全部投资额汇给那位共同的朋友。他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核实我是否入股了,因为我曾经劝过他们俩,他们想做的那个项目是不会有前途的。我告诉他,我并没有入股(我没敢告诉他,事实上那位共同的朋友曾要白白送我股份,让我婉言谢绝了)。他听了很伤心。他所伤心的不是那点定金,而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欺骗了他。我挂断电话痛心地想,他们俩的关系完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美丽的海岛。它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是朋友不也是不可再生资源吗?钱在这里赚不到,还可以到别处去赚,可是朋友一旦失去就再也没有了,没有人能替代他。如果我们仔细算算就会发现,能够彼此说真心话、见到对方能够感到欣慰的朋友没有几个,尤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这种友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为大家一起度过太多快乐的少年时光。每当我们想起往事的时候,这些朋友便与你的甜美记忆交织在一起。朋友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如果我们坑骗了朋友,真不知该如何心安理得地去回忆过去,甜美的记忆也变得酸楚。

当今社会,很多人都把钱放在第一位,不折手段地敛财,得罪一个又一个朋友。即使成了亿万富翁,如果身边只围绕着一群想赚你钱的人而没有一个知心朋友,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孤单!对我来说,我宁可少赚点钱,也不愿长期和家人两地分居,我也不会定居在一个没有朋友的地方。人生短暂,为何不用更多时间与亲人、朋友一起快乐地生活呢?赚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更是无价之宝。

大家都知道,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们都在抱怨,但却很少有人愿意迈出第一步,去珍惜友谊。作为天主教徒,我们应该用心思考了,我们总该做得比别人好一点吧?

我们拣来多少洋垃圾?

前些年听北京燕山出版社赵珩总编讲“人文奥运”,其中涉及中国文化。他说天桥的杂耍、地坛的庙会等都不是中国的主流文化,这些只能算作民俗。影响中国的主流文化是士大夫文化和宫廷文化。他说得很有道理。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还没低档到只会街头杂耍的程度。同样道理,我们在了解西方文化时,也应知道什么是它的主流文化,什么是民俗、什么是糟粕。

有人误以为住着洋楼、品着白兰地、喝着咖啡便是享受西方文化了。其实那就是西方的民俗。

那么什么是西方的主流文化?是色情文化,享乐主义?我们试想一下,淫荡、乱交、享乐能使一个国家发展吗?中国有孔孟之道、儒家思想,它奠基了华夏文明。中国文化崇尚克己,认为一个人要想造就一番大事业“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诚然,我们也有妓女,甚至是挂着“二奶”美名的高级妓女,但这只能算作糟粕。西方有色情文化,也有享乐主义,但同样被西方人认为是糟粕。西方的主流文化是基督宗教,它奠基了西方文明。西方的社会精英们同样知道克己,同样在努力塑造品格的完美。在美国扫黄比中国还彻底,对色情文化已形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因为美国有85%以上的人是基督徒,他们拒绝色情文化,拒绝享乐主义。

一些外国商家为了推销产品,自然会通过广告、媒体等各种渠道渲染享乐主义,让人们误以为这就是西方文化,否则怎么刺激消费?于是便出现这样的现象:外国厂家在给西方人设计产品时,注重功能的强大,在给中国人设计产品时注重款式、新潮而功能却大打折扣。在德国,连出租车都是奔驰的,在中国,把几个露腿美女放在奔驰上竟可以卖出天价。美国人穿衣喜欢考察衣料的质地,中国人喜欢名牌,价格昂贵而且还不见得舒服。更有甚者,遭美国百姓唾弃的性感娃娃,却堂而皇之地摆在中国的柜台上。表现男童、女童友谊的塑像,到了中国却成了两个孩子亲嘴。大家之所以对此见怪不怪是由于我们以为这就是西方文化,以为这就是西方的生活方式。去年在电视上演出过几部法国电影,不是偷情,就是一夫多妻,以致人们再次认同法国人就是这么浪漫。其实法国的良家闺秀占绝大多数。

色情文化、享乐主义就是西方的糟粕或称垃圾文化,登不了大雅之堂。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中国人已不会轻易上有形洋垃圾的当了,但对文化领域中无形的洋垃圾,醒悟者不多。这源于中国早期的极左宣传和新闻封锁。为了诋毁西方,我们把西方描写为“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地方。文化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所以我们在引进外国文化作品时,有意剔除弘扬西方传统美德的作品,因为那些都源自“精神鸦片”——基督宗教。只要是反宗教的,无论其思想意识有多么肮脏,照样会被引进。司汤达那令人恶心的《红与黑》在中国就很畅销。到最后,我们已无法理解西方人的正常行为了:

已故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呼吁发达国家免除非洲国家的债务,当发达国家免除非洲国家债务时,我们的媒体却在猜测发达国家背后的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

当美国发起“真爱等待”贞节运动时,我们的“一夜情”正在悄然兴起。

当西方重提商业伦理时,我们的假冒伪劣正大行其道。

当西方人牢记耶稣的教导:“神贫的人是有福的”,我们的媒体却充塞着如何买一辆新款宝马以享受高品位的人生。(西方人的富人也买好车,但不会将物质生活视为“高品位的人生”。)

现在我们只知道西方的富裕、舒适,却不知道他们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社会精英,都是基督徒,不知道他们的宗教生活,更不知道他们的基督宗教思想。这样,我们对西方人和西方社会的判断会有多少准确性呢?我们滤掉了西方文化中的精髓,涌入中国的却是西方的垃圾文化——这才是真正的精神鸦片,受毒害者不在少数。

西方还有一些始终被认为是西方传统的文化垃圾,比如个人主义,它在西方一向遭到口诛笔伐,我们现在却全盘接受,于是便有了忧郁症这样的新生事物。当一个人只为自己活着的时候,自然会产生心灵空虚,并且它使我们丧失了“先天下人忧而忧,后天下人乐而乐”的雄心壮志。

当西方的基督徒们结合自己的信仰研究中国文化的时候,在他们熟读孙子兵法的时候,我们却在拣西方的文化垃圾。西方是有一群社会渣子,他们在不断兜售这些垃圾文化。显然他们在中国找到了市场并且很兴奋。有位反传统人士甚至叫嚷:“我要搬到中国去住了。”因为在中国,色情文化、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一样没少。事实上,西方的二流子们确实把中国当成了“自由国度,极乐世界”。曾经发生的“流氓外教”事件就是一例。美国的大学明令禁止教师与学生约会。这位美国老兄到了中国真可谓如鱼得水,岂止是简简单单的约会。难怪他激动万分,在博客里与友人分享他的中国探险,结果引起中国网民的众怒。

我们试图在多少年之后赶超美国,那么我们应该学习其文化精髓(至少也应了解),还是和西方的社会渣子们同流合污?明眼人都会给出正确答案。

天主的法律是家法

圣施礼华在《道路》中借用一位主教的话说,对我们来说没有判官,只有父亲。天主就是我们的在天之父,那祂颁布给我们的法律就是家法,事实上也确实是家法。就像世上的父亲一样,对孩子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想要动用家法,结果却不了了之,或者家法执行了一半,祂就心软了,或者看到孩子悔过,祂就转怒为喜,早把家法这件事忘了。默想天父的仁慈,可以对照自己的父亲是如何爱护你的,祂只会比自己的父亲更加爱你,不要忘了,肉身是父母给的,而灵魂却是在天之父给的。肉身是可朽坏的,它是灵魂的临时居所,而灵魂是永恒的,所以人与天父的关更为紧密。教会说,人要听父母的,唯有圣召一事可以不听父母的劝阻。这句话在伦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天父比自己的父母更亲。人和天主有神型的血缘关系。

对我们来说,既然天主的法律是家法,那它和人间的法律当然不同,人间的法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任何情面可言,而父亲的家法,自然有很大的活络空间,圣施礼华在《道路》中说,聪明的孩子在做错事的时候,会依偎在父亲身旁。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当我们犯罪后(当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惹祂”老人家"生气),首先应该想到,这下我又惹天主生气了,再想想这个罪犯得有多么不值,请天主宽恕,然后赶紧去办告解。尽管你以后可能再犯同样的罪,但天主依然会感到愉快,因为你这次表现不错。

既然有家法,那当然有挨罚的时候,圣保禄说:“我们即使受罚,只是受主的惩诫,免得我们和这世界一同被定罪。 ”(格前11:32)可见天主罚我们是出于爱,让我们听话。这种罚不同于对索多玛的惩罚,而是受主的惩诫。这很像俗话说的:打是亲,骂是爱。

天主想认真实施家法,应该是"蛮难"的,首先"难对付"的是圣母,她对她的孩子们几近到了溺爱的程度。天主动用家法稍微重一点,她就会嚷嚷:"好啦,孩子已经知错啦,别罚了,看把孩子吓的,……。圣母就像妈妈一样呵护我们。对于那些时常在她膝下玩耍的孩子,她就更加爱护了。萧潇在《爱的使者:基督圣徒传》中记述圣母在路德显现时写道:圣母朝人群中的几个人笑,显然是认识他们。可以相信,这些人必定是每天呼求圣母的人。

除了圣母,我们还有大圣若瑟,诸圣人圣女,众天使,尤其是我们的守护天使,他们都会替我们说情,盼我们平安回到天上的家,当然,天主期盼我们尤甚。

孝顺的孩子都是敬畏父亲和他的家法的,他们不愿意触犯家法,是出于爱和敬畏。我们也应该以这种心态遵守天主的法律。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

经常祈祷的人可能会有一种体验,似乎天主只在’小事’上俯听我们的祈祷,对于’大事’好像不会轻易答应。我想这恐怕是我们对于大事、小事的理解与天主不同。天主认为的大事是:你是否对太太忠诚、爱护;对儿女培养,尤其是信仰培育,是否尽心尽责;对父母长辈是否尽孝尽道;对亲戚朋友是否关怀备至。而我们理解的大事可能是:赚钱、升职、买房、买车。我们认为只有有了足够多的钱,生活才能幸福,而天主却认为幸福完全可以从今天开始。

在天主认为重要的事情上,我们的祈祷必然凑效,这是我无数次的亲身体验。比如最近一次:我在3月19日大圣若瑟瞻礼能得一次全大赦,但是按照我的行程,我16日要赶回国,17日要去上海,19日早上又要启程去别的地方,而我要住的宾馆离教堂又很远,怎么想都无法赶去教堂得全大赦,于是我在晚上祈祷时对天主“耍赖”说:“主啊,我就是想得全大赦。”我知道天主会给我安排,但当时心里也惊讶,这件事怎么能成呢?可是,奇迹真的发生了,上司来邮件问我愿不愿意等他,因为他也要过来。我当然立即答应下来,把回程推迟到20日,与上司一起离开。我搬到上司要下榻的驻地后,立即让司机带我去找教堂,可是他找到的几个教堂离驻地都很远。我相信这不是天主要我去的教堂,回到驻地,我打开谷歌地图查找,发现附近就有一个教堂。第二天司机坚持要送我去,他一开车就跑出去很远,路人告诉他附近确有教堂,但他按路人的指引却始终找不到,我认为是天主把它“藏起来”了,于是我让他往回开,结果发现在我们住的大厦后面就有一座教堂。走路用不了5分钟。平日早上7点半有弥撒,我照常7点起床就能望上弥撒。于是顺利得了全大赦。回国后,我要出差,又一次向天主“耍赖”,要求过好复活节,可这一次感到主耶稣对我说:“那里本来就有教堂,只是你不愿意早起。”祂说得太对了,我早起半小时就能望上复活节弥撒。看来天主不鼓励懒惰。

在我们认为重要的大事上,天主会评估我们是否承受得起。曾经听一位老教友说,他认识的一个教友,发迹前勤望弥撒、天天祈祷,非常虔诚,他对天主和身边人常说,我要是发了财一定把钱都捐给教会,可是发财后他对天主的回报竟是与太太离婚,娶了个更年轻的女人,教堂自然是不去了,和外教人一样。过去我也祈祷富裕,但天主没有俯听我的祈祷,现在想来,辛亏天主没让我发财,否则我不知会堕落成什么样子。现在我几乎不为钱的事祈祷了,因为我深信主耶稣说的话:“你们不要跟他们一样, 因为你们的父,在你们求祂以前,已知道你们需要什么”。“你们不要忧虑说:我们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因为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寻求的;你们的天父原晓得你们需要这一切。你们先该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玛6:8,6:31-33)一句话,努力把自己的德行修好,其它的让天主安排吧。说实话,和富人相比,我很穷,但我也从来没缺过钱。按我岳父的标准,我是个败家子,花钱总是大手大脚的。

我们在祈祷的时候,不要只是求,而不聆听主耶稣的教导。我曾想做一件事,这件事如果做成,其收益我这辈子都花不完。可是在我祈祷的时候,主耶稣便来“纠缠”我了,祂提醒我这么做是否妥当。我知道欠妥,但我也告诉祂我的理由。当时无论我翻开圣经,还是打开圣施礼华的《道路》,映入眼帘的往往是反对我做这件事的章节。我有一种预感,主耶稣会像以往一样,早晚会说服我。不过这一次我很坚持,因为金钱的诱惑太大了,不知祂如何说服我。过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一天,和以往一样,我对主说:“主啊,我服了,还是听你的,按你的意思办吧。”事实证明,这件事是有风险的,辛亏我提前收手,否则知道风险后再收手,在天主台前就没有功劳可言了。

祈祷的方式有口祷、默想、默观三种。与天主沟通的最高境界当然是默观。我很难进入默观的境界,但是,于仁神父在《教理札记》论祈祷这一章(本网灵修荟萃栏目,学习教理札记第44章)告诉我们:“法国亚尔斯乡村本堂神父圣维亚纳在世时,在他堂区内有一个农民,每天耕作守毕后,总要到本村教堂的圣体柜前去拜圣体。别人问他怎会有这许多讲不完的话向耶稣谈,他答道:其实不过是“我对着他看,他对着我看”而已。这种天人相视无语的注视,就是默观祈祷。”受此启发,我在家里的台面上摆上耶稣圣心像,侧面放圣母大理石雕像,雕像后面是一幅蛮大的圣伯多禄大教堂画像。打开台上光线柔和的盐石灯,在耶稣像前点上两支香蜡,再点上底下放香蜡、上面有碗放水和香精的小炉子。我先念晚课,然后就双臂趴在台子上,一会儿看看耶稣,一会儿看看圣母,和他们说说话,感谢他们使我拥有的一切,向他们祈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反省自己如何度过的这一天……最后,我用这样的祈祷结束:赞美天主圣父、赞美天主圣子、赞美天主圣神、赞美圣母、感谢大圣若瑟、感谢圣施礼华、感谢圣弥额尔总领天神(我每天早晨都请他保护我们全家)、感谢我们家的三位护守天使、感谢诸圣人圣女、感谢天上众天使。我想,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浅层的默观吧。我敢保证,这种愉悦远远超过SPA。我用早上半小时念早课、默想。玫瑰经在晚上“默观”后念。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的,但祂比我们更清楚我们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尤其是不需要会使我们丧失永生的东西。